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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6年不给房子

拆迁补偿
2023-11-18 17: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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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八年没安置的,当事人可以凭借拆迁条例及安置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遇到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以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在拆迁时当事人发现居住十几年的房屋没有房产证证明其所有权,拆迁部门是仍然应当对其进行补偿的,补偿的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规定获得相应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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