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8 1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分割方式,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一方财产还贷,房产归婚前贷款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以夫妻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表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一方财产还贷,房产归婚前贷款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以夫妻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分割。
    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1、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
    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分割方式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