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已经逾期,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担保
2023-11-19 08: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担保超过六个月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1、担保超过六个月担保人不需要再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二、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需要担保人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的,可以将其列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法院一般会通过采取查封、或冻结、或者扣押、或者变卖、或者拍卖、或划扣等等措施,执行担保人名下的一些财产;对拒绝不履行的担保人,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方式或者限制其出境等等相关措施。
    如果有擅自违反以上限制的担保人,则会涉嫌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按刑法进行判处
  •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承担的具体责任,主要看担保的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两者在合同中的保证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担保人仍需要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清偿银行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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