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次无证驾驶如何处理

2023-11-19 09: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第二次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1、第二次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无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对方车主存在明显过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果是无证驾驶一方全责的,有车主和无证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
  • 第二次无证驾驶的处理方式:由查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第二次无证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第二次无证驾驶的处理方式:由查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第二次无证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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