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钱借给别人,但他后来没有联系我,该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1-19 10: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给别人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解决:
    1、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3、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一、别人借钱不还应该如何处理
    1、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2)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3)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能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 法律分析: 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且出借人在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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