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带什么样的东西

遗产继承
2023-11-19 11: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被继承人身份证明;
    2、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3、继承的财产范围的材料;
    4、亲属关系证明等。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办理继承权公证要提交如下些资料:
    1、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等;
    2、证明财产基本信息的材料。例如,财产权属证、遗嘱等;
    3、办理继承权公证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则提交产权证、户口本或者可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遗嘱继承的,还需经过公证的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