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子,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9 11: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
    1、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由对法院房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可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2、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应属其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为夫妻一方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如果房产分割达成协议的话,按照协议分割,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房产不好分割的,也可以将房屋变卖后,将房款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财产的房屋要的分割方式: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分割方案优先原则,对房产进行分割。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