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我次要责任,对方要求我赔偿6万,要多少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19 13: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费用的承担与当事人的责任份额相关,若是一方全责的,则应当承担全部的费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责任人对受害人的赔偿费用可以适用当事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给付。具体的赔偿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车撞伤后,其赔偿时根据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决定的,具体由双方协商而定。
    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
    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