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电动车撞伤手腕骨折了,对方全责逃逸,现在需要手术,但医生说费用要三四万,可是我没有住院,只需要石膏,对方现在又来问我要多少钱?我一天收入只有三百左右,估计很长时间都干不了活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交通肇事
2023-11-19 15: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照国家法律法规出车祸脸被破相缝了十多针,没有规定具体应陪多少钱,应该双方协商解决。
    如不服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像这种情况,首先就是医疗费,还有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物品损失,当然了,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误工费,像你这个情况,涉及到骨折,可以去做一个伤残鉴定,然后有一次性伤残补助,这些其实都是可以通过交警去从中协调的,如果对方实在不配合赔偿,那么就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最终判决并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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