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员有违章罚款未缴罚款,请问驾驶的车辆能年审吗?

2019-06-19 06:4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车辆有完全的所有权,就可以抵押,年检只是安全上路的要求,与抵押无关。
  • 交通事故违章罚款与车祸赔偿是两个方面,违章罚款须上交给国家;车祸赔偿则是赔给受害方。
    交通违章罚款,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因为检车时会要求先把违章记录给处理完毕,才能检车,所以去处理时,收到票单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你负全责,说明你在交通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应该对你进行交通违章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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