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贷款合同,但没有收到放款合同,这个合同能生效吗?

合同审查
2023-11-19 15: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合同未签订是否会生效,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人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按时返还给贷款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贷款合同或贷款合同分为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贷款合同,以及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金融机构、单位与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为承诺合同,需要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贷款合同没有签订也可以生效,当贷款人提供借款给借款人时,借款人也已经接受了借款的,此时虽然双方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的贷款合同,但是也认定为该贷款合同已经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合同是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的,所以出借人没有下款的,借款合同未生效。根据民法典,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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