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上法庭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带离婚材料?

离婚
2019-06-19 06:52: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结婚证、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等。
    1、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薄;
    (2)双方的结婚证;
    (3)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离婚协议书。
    2、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3、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5)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 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通常应当准备好离婚起诉状等先关材料。
    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双方依法被判决离婚的,法院还应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风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