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吵架了,我用手碰了他一下,这算打人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9 16: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构成犯罪。肢体冲突是指双方肢体的接触,如互相踢、打、抓、挠等,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被别人打不还手,只要构成轻伤,对方就要负法律责任。没有构成轻伤的进行治安处罚。
    和别人发生矛盾,挑衅互骂后,别人先动手的构成轻伤违反了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没有构成轻伤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加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1.从行为上看是违法行为,定性上要看行为程度,如果只是打一下两下没有造成伤害,属于纠纷或侵权事件,当按民事处理.如果产生互殴,应为斗殴,如果影响很怀或轻微伤害了他人,则是治安案件,须按受治安处罚,侵害人在接受治安处罚的同时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一方出手重了,造成了他人的轻伤以上的伤害,则入罪处罚了,侵害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