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长期失联,已借17万,已有11年,有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

债务追讨
2023-11-19 18: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有借条和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 如果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该复印件确为借条的,则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借条遗失了的,可以和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也可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借条作为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如果因为借贷产生纠纷需要起诉,在诉讼中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当妥善保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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