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刘律师,由于夫妻长期争吵,感情破裂,我想要离婚,但对方不同意,也不愿意接受我的离婚协议,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起诉离婚
2023-11-20 00: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想要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其现在仅有两个方式,可以解决:
    1、和对方家属或朋友沟通,劝对方协议离婚;
    2、按照对方表达的意思,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的,无须经过对方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1.对方不同意离婚,唯一的途径就是走法院诉讼离婚
    2.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起诉方必须要搜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3.通常来说法院对待首次起诉离婚的态度,都是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即便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在六个月之后仍旧可以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几率是非常大的。

  • 一、对方不肯协议离婚怎么办
    1、对方不肯协议离婚解决办法如下:
    (1)一方想要离婚,但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此时无法协议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要求,那么法院也是会准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前夫妻债务怎么清偿
    1、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该由男女双方平等地分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原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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