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女儿去世了,父母能否继续继承他们的房产?

遗产继承
2023-11-20 02:4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那么,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民法典法定继承
    现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只能按法定顺序继承,也就是说,您、您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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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所有继承人无争议,则可通过公证确认继承,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须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申办遗嘱继承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继承人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特别是若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不在世,亦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

  • 父母在世不可以办理房产继承,因为继承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可以。
    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死者的子女和死者的父母。
    所以父母是可以继承的。
    当然,如果上面说的人都有的话,父母只能继承房产的部分产权份额,而不是全部产权份额。
    如果女儿是单身且没有子女的情况下,父母就可以继承到房产的全部产权份额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