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欠款不还,我是否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债务追讨
2023-11-20 08: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不还的,当事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请第三方调解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主持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当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1、对付欠钱不还的可以先采取个人催收的方式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
    2、如果经过催款还是不还,就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主动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解决,胜诉后,还是不履行法院判决,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要回自己的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