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处房产,法院是否有权强制执行?

2023-11-20 08: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有一套房产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执行。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就一套房子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并且这套房产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当地的人民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因为要保证被执行人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2、但如果名下的这套房产并不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就不作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房屋,作为当地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并不是个人名下的房产都属于必需的居住房屋,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的,如果当事人有一定的收入,并且能够租赁房屋的情况下,那么目前居住的房屋就不属于必须的居住房屋,这种情况下,名下的房屋一旦出现了财产纠纷,上了法院之后,法院都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 就一套房子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并且这套房产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当地的人民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因为要保证被执行人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2、但如果名下的这套房产并不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就不作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房屋,作为当地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并不是个人名下的房产都属于必需的居住房屋,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的,如果当事人有一定的收入,并且能够租赁房屋的情况下,那么目前居住的房屋就不属于必须的居住房屋,这种情况下,名下的房屋一旦出现了财产纠纷,上了法院之后,法院都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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