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何时进行?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报?

工伤索赔
2023-11-20 09:0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有关工伤之内的材料;
    2、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受理符合工伤条件的;
    3、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六十天内,通知工伤认定的结论,并且通知单位和工伤员本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请填写法条内容


  •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申报工伤认定的方法: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一、工伤认定的机构
    需要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交申请工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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