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没有签合同,是否可以一告到底?

劳动仲裁
2023-11-20 09: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没有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仲裁庭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