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业期间找到工作后,我该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
2023-11-20 09: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遇到重新找到工作、被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录取、享受养老金待遇、应征服兵役和移居境外等情况,需要前往办理停止失业金的领取手续,需要携带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最好一起带上相关证明(重新找到工作的携带劳动关系合同或者单位开具的其他工作证明,被学校录取的携带录取证明)。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后申请失业金的流程: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人员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 失业后申请失业金的流程: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人员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