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请病假已经三个月了,但是医疗期还没有结束,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医疗期结束后,公司会不会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0 12: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劳动者按规定请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但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的,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员工在病假期间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会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病假医疗期未满,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病假期间过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非因工负伤请病假,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时间没有强制规定需要多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