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离婚五年了,可是我的前夫从未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我该怎么办呢?

子女抚养
2023-11-20 12: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前夫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办法:
    1、先与对方协商,在对方有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2、双方同意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能力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从未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
    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有抚养能力而不给予抚养费的,子女可以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您好,根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就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选择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对方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十条:
    抚养费包括必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主要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子女实际需要确定,也应当考虑父母实际负担能力。一方未经协商擅自支付必要费用之外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要求另一方分担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补课费、课外兴趣培养费等超出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费用之外的教育性支出,应根据客观教育环境、收入情况、支出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必要教育费。
    抚养费计算时依据的月总收入,系指税后年总实际收入按月均计算的实际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实际收入在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