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我在工地工作期间突然死亡,我应该怎样向雇主索赔?

工伤索赔
2023-11-20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在上班时间突然死亡,应该属于工亡,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按照工伤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在工地死亡要求赔偿与老板谈判时,有以下技巧:应当先查《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商死亡的规定,以及对当地的平均工资先咨询一下,可委托律师处理,明确请求和事实理由;明确案件的哦赔偿范围,本案件赔偿项目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费、精神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再去和工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走诉讼道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死亡但不算工伤的,可从侵权责任人处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由侵权人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可以视同工伤,依法获得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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