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想要我们搬走,但我们租了房子却没有签订合同,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1-20 13: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客不搬走在没有租房合同的情况下首先可以通过协商交流沟通解决,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沟通不成的,可以凭借出租房合同外的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
    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租房未签合同租客不搬走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
    财物清点完毕后应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可以不搬。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3.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