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遇到别人欠我五千块钱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1-20 15: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应该怎么处理
    1、遇到欠钱不还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债务人应当及时偿还债务,债务人不按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执行地人民提起诉讼追偿;
    (2)债务人拒不清偿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拘留、冻结,根据不同情况转移或者改变被执行人财产的价值;
    (3)人民法院查明债务人确实无执行能力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
    (4)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遇到企业欠钱怎么办
    1、协商;
    2、请求支付令;
    3、起诉。
  • 对欠钱不还的人,即法律上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
    债权人可以持证据、起诉状等到法院起诉债务人,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定期还款,经判决后仍不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并且玩失踪的事情发生,债权人要保留确凿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或欠款欠条等,经多次查找还是找不到的情况下,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