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要离婚,有房子和车,房子还有贷款。我们两个都不想要财产,孩子也愿意留下。离婚后,我会支付更多的扶养费给孩子。

子女抚养
2023-11-20 16: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3、但是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4、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给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对生活困难一方,另一方有经济上的帮助义务,而非扶助义务。其在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就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对经济困难一方适当的帮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