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欠款未偿还,只留下转账记录,没有欠条,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20 16: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还钱有转账记录,但是借条没归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请求其销毁或返还欠条;
    2、如果协商不成,且对方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该积极应对,可以选择咨询专业的律师,收集相应的还款证据
    写欠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欠条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2、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
    3、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
    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可以向法院起诉。有对方明确的身份信息,再有转账记录,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起诉后,案件能否胜诉,就需要更多的证据材料,比如借条。如果没有借条,需要提供其他能证明转账是借款、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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