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患者遭受医疗事故如何判断和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1-20 17: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的判定主要通过以下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出现医疗事故的处理有: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者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 一、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
    (1)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行为;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事故。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如何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1、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2、院科两级加强诊疗质量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考核,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加强院科两级质控,分析总结院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4、加强医护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
    5、加强实习生带教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因实习生引起的医疗纠纷。
    6、引导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
    7、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程序等,便于医护人员掌握相关事宜,做好自我防护,并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扩大化
    8、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