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后,孩子最初由女方抚养,后来转为男方抚养。但后来,孩子生病时总是找女方,女方却拒绝通过短信骚扰并去女方单位领导,这非常令人困扰。请问,有什么可行的解决方法吗?

子女抚养
2023-11-20 18:08: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联系孩子怎么办
    1、离婚后对方不让联系孩子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可以去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案中分两种情况讨论:
    (1)若法律文书中已写明探望方式,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申请强制对方配合履行探望权。
    (2)若法律文书中未写明探望方式,则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权纠纷要求保障探望权,除非该方具有吸毒、赌博、酗酒、家暴等恶习,探望可能危及孩子的身心健康,或者该方具有利用探望藏匿孩子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
    (一)》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探望权纠纷解决后,与第一种情况相似,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对方配合履行探望权。
    但需要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故强制执行探望权时,因探望权本就具有人身属性,通过法院等公权力机关并不会以强制将孩子带出来并交付给执行申请人,一般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或者将被申请人挂入失信人名单、拘留、罚款等方式,以迫使对方配合履行探望权义务。
    因此,法律上保障探望权的手段较为单一且执行力度不大,建议双方友好协商,或者寻求长辈、基层群众组织协助调解,以平和的手段处理孩子探望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