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遇到了交通事故,请问应该如何处理我的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0 18: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受害者流程如下:
    1、首先根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决定书,双方当事人来进行协商;
    2、协商完毕之后,在交警部门的主持调解之下达成一个协议书;
    3、如果在此时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2、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3、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 发生交通事故,除需要处理之外,最主要的就是赔偿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遇到单方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如下: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如果损失较小,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
    3、定损修理。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
    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交通事故调解的方式是什么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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