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情很纠结,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六年,一年前我两快要毕业,他说他父亲给我找人花钱找了工作,花了80万,我相信了他说的,但是我一直没得到这份工作。一次吵架说到分手时,我因为对他家找工作花钱的事感到愧疚,所以当时便立下欠条希望他能知道即使分手了找工作的钱我以后赚了会给他的。他当时看到欠条时撕掉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把欠条藏起来了没撕,而且工作的事是假的,他没有花钱给我找工作。请问如果他拿这个欠条回来朝我要钱,有法律效益吗?我真的会白白的就欠下他这么多钱吗?那我这辈子都完了!我们现在分手了,他在这六年中骗了我很多事。我没有接到他说的工作,因为他是骗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