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班忘记打下班卡,厂里不补卡,说一天白上,该怎么办

讨薪
2023-11-21 06: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忘记打卡不算加班费的,一般是不合法的。只要员工能证明其加班事实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其支付加班费。如果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在休息日加班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加班忘记打卡不算加班费不合法。员工能证明其加班事实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其支付加班费。在正常的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在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忘打下班卡但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