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父亲去世后欠债,子女是否有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债务追讨
2023-11-21 08: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欠债过世后子女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父亲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且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父亲欠债过世后子女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父亲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且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法律分析:在我国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是有偿还责任的。
    1、依据《继续法》的规定,父母死亡后子女依法继续了遗产的,而且父母生前欠下债务的,子女有责任在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清偿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子女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2、如果父母欠下的债务是为子女还借的,并且父母与子女签订代理合同的,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父母或者子女其中一方清偿债务。通过上述的分析,父债子还受法律保护的,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继续父母遗产的情况下,另一种是债务是子女委托父母借的,并且双方有签订委托合同的,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子女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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