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经将我的身份证信息泄露给了别人,现在申请信用卡了,我该如何应对?

信用卡纠纷
2023-11-21 10: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会造成身份信息泄露,会对自身财产安全造成危险。
    1、最简单的是手机申请业务,这个不止在熟人里有可能有用,就是陌生人可以根据号码和地址制作假的身份证放上自己的照片,申请号码然后恶意欠费。
    2、银行开户、证券等等,但是现在二代身份证好很多,一般金融机关都配备了验证机。如果冒开户和理业务,可能都会影响到你的信用记录。
    3、最严重的就是信用卡和贷款,最后会找到正主,就要不断的去解决麻烦,证明不是自己做的。
    4、还有就是担心会做登记变更,比如房产证、卖车、遗嘱、赠予都是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会造成身份信息泄露,会对自身财产安全造成危险。
    1、最简单的是手机申请业务,这个不止在熟人里有可能有用,就是陌生人可以根据号码和地址制作假的身份证放上自己的照片,申请号码然后恶意欠费。
    2、银行开户、证券等等,但是现在二代身份证好很多,一般金融机关都配备了验证机。如果冒开户和理业务,可能都会影响到你的信用记录。
    3、最严重的就是信用卡和贷款,最后会找到正主,就要不断的去解决麻烦,证明不是自己做的。
    4、还有就是担心会做登记变更,比如房产证、卖车、遗嘱、赠予都是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需要咨询公司。手执身份证的照片肯定是不能办理什么银行的信用卡,因为银行信用卡都是需要本人到银行柜台办理,并且交验身份证原件进行网络验证。但是对于你泄露的身份证信息就没有办法,因为现在你的身份证信息泄露属于潜在安全风险,因未实际侵权,所以只能是本人加强防范,保管好个人财物,就算你报警的话警察也没什么办法手段可以防范。
    只能是发现侵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起诉维权或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