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情形会公司吊销营业执照:
1、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超过六个月的;
2、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依法应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