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上学的时候,让同学用刀扎手背,缝了三针。学校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1 10: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学生因他人损害导致人身伤害的,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不成的侵权责任,反之就需要与第三人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学生因其他原因导致人身损害的,学校如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受伤,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