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拖欠取暖费,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是否合理?

讨薪
2023-11-21 10: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逾期不履行货币支付义务的相对人,施加新的货币支付义务的方式。其目的是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执法中行政处罚的一种具体形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逾期不缴或者不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 供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说,每年采暖费的缴费期限为4月1日至10月31日,对逾期缴费的按日加收欠费额1%。的标准收取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得超过原欠费额的50%。例如,如果一户居民一年的采暖费是1000元,如果晚缴一天,就多收1元钱,按全年365天计算,如果晚缴3年,则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为1095元,但供暖企业在收缴欠费及滞纳金时,只能收取欠费本金1000元、滞纳金500元,合计1500元。法律依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决。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
  • 欠供热费一年每天需要按照1%的比例交滞纳金。这个时候就需要看一年的取暖费是多少钱了,按照3500块钱来算,如果是一年不交,那么总共的滞纳金就剩3500块钱乘以1%再乘以365天,也就是
    1277.5元。违约金是不能够超过违约数额的30%的,如果超过了30%,可以跟当地的法院提出申请,适当的减少滞纳金的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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