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里的私人住宅可以出租吗?

土地纠纷
2023-11-21 11:0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应当经过村集体的批准才可以进行出租;并且不能单独出租,仅能在出租房屋的同时附带出租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的,可以出租。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农村 房屋出租 法律规定可以出租吗?农村房屋和城镇房屋的使用权所有者有权利出租房屋。要出租农村房屋需要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房屋经过备案后出租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材料的、房屋本身是违章建筑的、房屋会带来安全危害的、即将拆除的房屋都不允许出租。 一、法律允许 农村宅基地 上的房屋出租给别人做生意吗? 可以的。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宅基地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 民法典 》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 房屋租赁 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 房屋所有权 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 抵押 ,未经 抵押权 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 法规 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宅基地出租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 土地使用权 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若通过出租获得利益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没有农村房屋的专门管理办法,只能参考城市所用办法,办法规定了不得进行出租的情形,只要没有违反法规,取得相关证件且合同完备就可以出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