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下,我和人合伙做生意,现在出问题公司不干了,营业执照上法人不是我,但是公司章程里有我是股东,现在执照被他拿走了,如果他拿执照出去办贷款,我没有签字,与我有关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19 10:4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 1、首先双方合伙开店,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只能有一个人,不能写两个人,不存在不利的情形;
    2、《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案中如果法人代表损害其他合伙人的权益,那么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4、《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5、同时对于私底下转让合同,需要确认是否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如果是,那么属于无效合同。
  • 合伙人公司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  
    1、首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象一楼说的一样,一定要签订协议,比如说计算开店的总投入,再分摊到双方身上,以此计算双方的”股份”.产生的利润也根据股份来分配。并且最好合同约定公共的钱不能随便支取,都必须等结算后再固定分配。  
    2、其次,什么问题一牵扯到钱都特别免感,租赁的费用、合同保证金、装修费用、员工费用等最好都按固定的比例来分摊,虽然麻烦一点,但是最后出了事比较好说话。  
    3、再次,一开始必须相互承诺无论出现什么纠纷,由谁引起,都要一起承担,包括一些工伤赔偿、场地被占用、合同谈判、租赁业主违约等,都要两个股份持有人首先商量好要怎么处理,达成共识,最后再来跟别人谈判,以免最后出现意向相左。  
    4、最好不要在合伙期间把其他人牵扯进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