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恋爱时赠送的礼物不能返还,但实践中根据赠送礼物的不同情况,赠送的礼物也并非绝对不能返还。
对于像鲜花、衣服等这类小礼物,价值较小,属于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一般是无条件的赠与,一经交付即转移了所有权。
但像房产等大额财产,往往是以
结婚为目的的,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方可以视具体情况主张全部或部分返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