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婚前男方父母按揭贷款买房,并且写男方女方双方名字,那么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1 12:2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婚前按揭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若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一般为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当事人协商为共同财产就是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房屋产权归产权登记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婚前按揭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若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一般为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当事人协商为共同财产就是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房屋产权归产权登记人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贷款买房,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女方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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