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个已婚男人在一起10年现在分手了,他问我要10万元

同居
2023-11-21 12: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花销属赠与行为,一般不需还,如以结婚名义送的彩礼或贵重礼物,可主张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如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结婚的;
    二、双方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三项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关于分手费的规定,分手费属于自愿给付的范畴。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予女方的钱财视为赠与。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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