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向我借了2000元,但是每天要收取60元的利息。

债务追讨
2023-11-21 13: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无论欠款金额是多少,只要起诉到法院,都是会立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1、借钱利息约定的不明确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双方补充协议。若无法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但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间借贷利息,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正常的借贷。
    如果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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