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把户口迁到婆家,但是身份证上的信息还没更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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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地址变更后对以前办的各种证件没有影响的。
由于户口迁移等原因,身份证的地址可能会改变,这是很正常的,对以前办理的证件没有影响的。由于身份证号码终生不变,核对证件时,除了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一般只是关键核对号码匹配即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
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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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地址变更了,可以换身份证,也可以不换身份证。因为户口迁移的时候,公安机关会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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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
1 、办理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法律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
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
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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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