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女方将孩子交由男方十四年后未取得联系,女方现在起诉离婚,请问男方是否需要支付女方孩子十四年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11-21 15:3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不会依据一方不需要另一方出抚养费而直接判决孩子给到一方抚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若女方存在不利抚养情况,例如:有重大疾病无法治愈等,法院会判决男方来抚养;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判决孩子的归属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法律分析:子女抚育费不能因为探视权未实现而拒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全部或者部分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等,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抚养费数额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您描述对方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那么女方就需要负担孩子的抚养费,而女方不给抚养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男方可以在之后的诉讼中,主动诉请对方应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