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没有签署征地补偿协议,但对方还是强行征用我的土地,这样合法吗?

征地补偿
2023-11-21 16:0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协议,以后就很难证明用于修路的土地是你家的,也就很难要征地补偿。所以最好签订个协议,约定清楚土地权属及利益归属。
  • 若不服征地补偿协议的,当事人能提起诉讼。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因此不服征地补偿协议起诉被驳回是因为需要先裁决,如果对裁决有异议才可以起诉。
  • 首先应留意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中关于征地补偿款的领取时间和发放方式,而如果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支付这个征地补偿款,那么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来支付征地补偿安置款,那么就涉嫌违反了安置补偿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及时履行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