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招标合同能否被修改?

招标投标
2023-11-21 17: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过招标的合同能修改违约责任,但是不能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且当事人之间对要修改的内容必须协商一致、约定地清楚明确,否则会推定为未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法律分析】
    可以更改,招投标订立合同内容在一定条件下应可以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可以概括转让的,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也就是合同乙方是经此程序选定,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主体,新的合同主体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有规避招投标之嫌。
    实践中,经常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客观情况的变化,此时需要根据变化情况修改合同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以及审计、纪检等行政机关与招标人之间,都有可能发生争议。
    当争议发生时,以合同内容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确定招标投标法律关系下的约定内容成了值得探讨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招标文件可以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下:
    1、招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主要条款;
    5、附件。
    二、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如下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产品鉴定证书;
    5、生产许可证;
    6、荣获国优、部优荣誉证书;
    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8、 联合投标时,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