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和男朋友谈恋爱期间,他为我花了6140元,现在分手了,他要我返还,我需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3-11-21 18: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对于恋爱期间基于自愿互相赠送的一般财产礼物等,属于赠与,在赠与物转移至受赠人手中后,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受赠方有权不返还该财物;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等较大数额的财物,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分手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法律分析: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