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买的房子被拆迁了,现在有个人想分得一部分拆迁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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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拆迁款依然是个人财产,但如果用拆迁款购房的话,
离婚时应对所购房屋进行评估,在扣除当年的拆迁款后,剩余部分再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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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婚后拆迁的: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约定房屋拆迁款的归属问题,而拥有拆迁款的一方也没有表达赠与的意思,那么该房屋还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拆迁房经过修缮扩建之类的,那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院规定》第十三条
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门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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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